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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职责

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

在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,完成机关职能部处和直属单位的公共行政事务管理与服务工作。

1. 做好委员会会议的记录和会务工作。

2. 执行委员会的决议,落实委员会部署的工作任务。

3.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公共行政事务的管理和服务工作。包括:机关和直属单位职工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、年终考核、教师资格认定、技术工人考级等人事相关工作;职工申请住房补贴、公寓房、集体宿舍床位等后勤相关工作;职工的计划生育、体检组织,离退休职工的定点医疗单位变更备案、体检、慰问、活动安排,安全稳定、宣传教育、综合治理等服务保障工作。

4. 完成上级、有关部门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。

5. 完成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。